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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身亡,同饮者无力支付赔偿款,法院这样做......

转载 李倩2022/10/16 11:31:00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大姚县人民法院 作者: 174 阅读 0 评论 1 点赞

一次聚餐却导致儿子意外死亡,

年迈父母求偿无望,生活困难。

日前,

收到5000元司法救助金的老杞夫妇,

重新燃起了生活的希望。


案情回顾

2021年8月14日下午,小波与朋友小张、小文一起在饭店就餐,期间他们共同饮用了白酒。酒过三巡,小波突感身体不适,并伴随小便失禁症状。后小文、小张将小波送到小文家中,任其睡在沙发上,直至次日下午两点多,小文才发现小波异常,拨打了110及120电话。后经120到场查看,发现小波已死亡。经老杞夫妇申请委托鉴定,小波系原发性脑出血致中枢神经功能障碍死亡。



老杞夫妇认为,小文、小张与儿子小波共同饮酒,在小波已经出现身体不适的情况下,未及时送医,也未通知家属,而是任其自行醒酒,最终造成小波脑出血死亡,小文、小张应对小波的死亡承担部分责任。于是将小文与小张诉至大姚法院,要求赔偿1009451.5元。

在庭审过程中,经大姚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小张、小文自愿分别赔偿老杞夫妇儿子死亡后的经济损失4万元和2万元。


调解书生效后,小文却拒不履行给付义务。2022年7月12日,老杞夫妇无奈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经调查发现小文无固定收入,亦无财产可供执行,经做其亲属思想工作,由小文母亲代其缴纳了14000元后,剩余6000元赔偿款小文再无能力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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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杞现年已70岁,老杞妻子还身患多种严重疾病,家庭经济较为困难,特别因儿子小波死后,给老杞夫妇精神上和生活上带来极大压力。根据了解到的情况,执行干警向老杞夫妇宣传了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告知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暂时缓解经济压力。


带着最后的希望,老杞夫妇于2022年9月27日向大姚法院提交了司法救助申请书。经过审查,大姚法院认为老杞夫妇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决定给予老杞夫妇国家司法救助金5000元,老杞夫妇在领取司法救助金后,同意案结事了。


对于因案致贫、因案致残导致生活陷入困难的申请执行人来说,在执行中穷尽一切办法都无法获得合法权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无疑是缓解燃眉之急的途径。但司法救助仅仅是辅助手段,并不意味着被执行人可以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大姚法院会依法加大执行力度,一旦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必将恢复执行,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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