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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定于2020年9月18日上午9时18分在楚雄城区组织开展防空警报试鸣活动!

转载 夏晓茹2020/09/14 12:19:03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楚雄市人民政府 作者:王蕊 2344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依法落实人民防空警报试鸣制度,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经楚雄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于2020年9月18日上午9时18分在楚雄城区组织开展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开展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的目的

依法组织防空警报试鸣活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赋予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是加强国防教育的必要手段。目的是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让人民群众熟悉了解和掌握防空警报音响信号,有效防范和减轻发生空袭、自然灾害时带来的损失,同时也检验防空警报系统的灵敏度和可靠性。

二、防空警报音响信号规定及鸣放周期

(一)防空袭预先警报信号: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1个周期。(二)防空袭紧急警报信号: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1个周期。(三)防空袭解除警报信号:长鸣3分钟,鸣放1个周期。以上3种信号鸣放完成共需9分钟。

三、注意事项

(一)此次全市防空警报试鸣活动,是依法组织试鸣演练,没有任何空情灾情发生。(二)鸣放警报期间各级公安、交警、城管等执法部门必须加大巡逻检查力度。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要认真做好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严防突发事件发生。(三)任何人不得趁防空警报鸣放之机造谣滋事或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违者将依法从重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楚雄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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