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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散周知:进入楚雄市人员需主动登记个人相关信息,请相互转告!

转载 李华飞2020/02/12 00:48:16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作者:掌上楚雄 3094 阅读 0 评论 3 点赞
关于进入楚雄市人员需主动登记个人相关信息的通告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第1号公告的要求以及《国际卫生条例(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和省、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在进入楚雄市的公路、铁路等交通道路口,设立健康观察点,对所有进楚雄市人员全面开展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工作。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2月9日开始,进入楚雄市人员需主动登记个人相关信息。

来楚雄市人员在进入楚雄市境内高速公路出口、火车站、客运站等市级防疫检查点时,请现场扫描“二维码”进行个人信息登记,在登记个人信息并体温检测正常后即可快速通过。也可提前通过登录“楚雄奇妙网络”微信公众号,进入楚雄市人员信息登记系统,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信息,提交成功后保存二维码截图,在进入楚雄市时出示二维码进行验证通过。

为提高来楚雄市人员防疫检查和登记效率,方便来楚人员和车辆快速通过防疫检查点,建议来楚雄市之前提前完成信息登记申报工作。请您积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并提前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在此我们承诺对您所填写的信息进行严格保密。瞒报信息可能造成您的不便,甚至可能将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敬请支持配合。

附件:

1. 来楚雄市人员信息登记系统二维码

2. 楚雄市入楚返楚人员情况排查登记表

楚雄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9日

(楚雄市人员信息登记系统二维码)

来源:楚雄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为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州社会场所须在微信“云南抗疫情”小程序中登记获取二维码,并分别在入口和出口对应张贴,并监督所有进出场所人员通过微信扫码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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